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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民生路4-18號 本校五育樓4樓第一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民生路4-18號總務處文書組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需為合法登記且依法納稅之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EZ11010球場跑道樹脂材料舖設工程業或EZ14010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等行業
二、投標廠商登記證(依投標行業別)影本
三、當年度相關同業公(工)會會員證影本
四、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一至十三頁)
五、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免稅者,應檢附國稅局出據之營業稅免稅證明文件)。
六、廠商信用證明文件影本(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附加說明
1.開標日期如遇當地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
2.一律採親自送達或郵寄。(以書面密封,並於信封上標示案號、標案名稱、廠商名稱及地址)收受地點:本校總務處文書組收發室。
3.決標方式:採總價決標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4.本案施工期限為開工日起105日曆天竣工。
5.場地認證應於竣工後45日曆天取得FIFIA-QUALITY-PRO認證,未於期限內取得者,逾期1日計罰逾期違約金新臺幣參仟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政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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