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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為「新台幣300萬元加計標餘款之總額」。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祥豐街246號行政大樓2樓秘書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附屬基隆海事高級中等學校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中等學校基金海大附中401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投標廠商依招標規定投標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之履約品質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祥豐街246號總務處庶務組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7日內開工,開工日起45日曆天完工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船舶及其零件製造業,投標廠商應提供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承作能力之證明文件:廠商請檢附截至投標日前5年之基本資格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例如修船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
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附屬基隆海事高級中等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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