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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為提升校園整體使用效能,並因應音樂教育推廣與教學空間之實際需求,針對該教室進行整修工程後,賦予其新功能,活化既有場域。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710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193號(本校力行大樓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0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193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之基本資格: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10條,領有室內裝
修業登記證之室內裝修業或符合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5條規.
定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情形。以下擇一皆可:
(1)有效期限內建築物室內裝修業登記證,須有建築物室內設計及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技術士證。
(2)依法規定之營造業廠商(為施工廠商)者,須有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開業登記證)及建築師同意合作之意向書正本。
(3)依法規定之營造業廠商(為施工廠商)者,須有有效期限內建築物室內裝修業 登記證之建築物室內設計技術士證及其(建築物室內裝修業)同意合作之意向書正本。
(4)有效期限內建築物室內裝修業登記證之建築物室內工程管理技術士證,須有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開業登記證)及建築師同意合作之意向書正本。
(5)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開業登記證),須同時檢送(a)有效期限內建築物室內裝修業(建築物室內 裝修工程管理技術士證)或(b)營造業廠商(需有開業登記證),及上述合法施工廠商,同意合作之意向書正本。
上述各項配合合作廠商一經簽署,於本採購案決標確定後至履約完成,均不得更換,舉凡變更配合合作廠商,均視為違約,沒收押標金,並以不良廠商檢送公共工程委員會。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成功大學附屬臺南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