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三段155巷57號
電子郵件信箱
A03179@ntuc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院保留後續擴充1年,屆時得由本院發文通知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或經議價程序續約。預估後續擴充金額為NTD1,375,42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癌醫中心分院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三段155巷5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200元(請洽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癌醫中心分院地下4樓工務組本案承辦人購領)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三段155巷57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招標文件中規定投標廠商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三段155巷57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二年內,依「RO純水系統保養維護規格書和牙科RO純水系統保養維護規格書」及本契約規定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基本資格:持有政府主管機關核發登記證明文件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與醫療器材相關。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最近一期廠商納稅之證明。
3. 廠商信用之證明。
4. 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許可項目為透析用水之淨化系統或透析用水之逆滲透機。
5. 投標廠商聲明書。
6. 醫療器材GMP/QSD認可登錄文件。
7. 中文仿單或型錄(凡依藥事法屬醫療器材者,不論屬本採購案之主要部分或附件皆須檢附,屬第一等級醫療器材查驗登記者得免付)。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投標文件須於114年7月7日17時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
(一)專人送達:10672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三段155巷57號收發室。
(二)郵遞送達:10672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三段155巷57號收發室。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癌醫中心分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