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B113005 已決標公告

中央廚房設備維護保養(二年期)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越鋼不銹鋼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40,000
原始預算
$ 1,474,383
底價金額
$ 1,370,000
決標折數
97.8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癌醫中心分院
機關代碼 A.9.51.1.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游鎔潞
聯絡電話 (02)23220322#238732
機關代碼 A.9.51.1.9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癌醫中心分院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三段155巷57號
聯絡人 游鎔潞
聯絡電話 (02)23220322#238732
傳真號碼 (02)33229585
電子郵件信箱 A00748@ntuc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11/29
原公告日 113/1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癌醫中心分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12/09 17:00
開標時間 113/12/10 10:00
開標地點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癌醫中心分院 地下四樓工務組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3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機關之需求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機關之需求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三段155巷5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二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行業類別: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業及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及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代碼:E801070及E603040及F113100)。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參與投標廠商須具備政府登記合格且目前未受停業處分之「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業及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及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 (營業代碼:E801070及E603040及F113100) 」等廠商資格。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廠商納稅之證明:請檢附廠商繳清稅款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 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 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癌醫中心分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9.51.1.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游鎔潞
聯絡電話
(02)23220322#238732
機關代碼
A.9.51.1.9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癌醫中心分院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三段155巷57號
聯絡人
游鎔潞
聯絡電話
(02)23220322#238732
傳真號碼
(02)33229585
電子郵件信箱
A00748@ntuc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11/29
原公告日
113/1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癌醫中心分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12/09 17:00
開標時間
113/12/10 10:00
開標地點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癌醫中心分院 地下四樓工務組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3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機關之需求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機關之需求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三段155巷5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二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行業類別: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業及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及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代碼:E801070及E603040及F113100)。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參與投標廠商須具備政府登記合格且目前未受停業處分之「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業及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及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 (營業代碼:E801070及E603040及F113100) 」等廠商資格。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廠商納稅之證明:請檢附廠商繳清稅款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 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 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癌醫中心分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