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T150010 已決標公告

包埋盒(組織用)及印字頭單價合約招標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紹氏儀器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00,000
原始預算
$ 1,319,000
底價金額
$ 1,2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癌醫中心分院
機關代碼 A.9.51.1.9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52 - 醫藥產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家榮
聯絡電話 (02)23220322#238355
機關代碼 A.9.51.1.9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癌醫中心分院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三段155巷57號
聯絡人 張家榮
聯絡電話 (02)23220322#238355
傳真號碼 (02)23220322
電子郵件信箱 A02819@ntuc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癌醫中心分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三段155巷57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現金新臺幣200元整,請洽本院總務組本案承辦人購領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4/27 17:00
開標時間 115/04/28 09: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三段155巷57號4樓總務組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595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癌醫中心分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大醫院作業基金癌醫中心分院409專戶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三段155巷57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2年止為合約有效期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三) 已列為健保給付品項之特材須提出健保碼(請標明健保碼)。 (四) 本案標的(含配件)之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影本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規格欄或效能欄如載明詳說明書者,一併檢附說明書)。 (五) 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或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影本(若為自製產品者,得以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或製造業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影本代之)。 註: 1.本案標的若非屬衛生福利部認定之醫療器材(即無須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之相關證明文件、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或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影本)者,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2.若該品項係For Research Use Only或Not for use in diagnostic procedures,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或經機關申購單位審核規格同意者,可免附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之相關證明文件、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或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影本。 3.衛生福利部若頒訂最新之法令規定,則依最新法令規定辦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癌醫中心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2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9.51.1.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家榮
聯絡電話
(02)23220322#238355
機關代碼
A.9.51.1.9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癌醫中心分院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三段155巷57號
聯絡人
張家榮
聯絡電話
(02)23220322#238355
傳真號碼
(02)23220322
電子郵件信箱
A02819@ntuc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癌醫中心分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三段155巷57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現金新臺幣200元整,請洽本院總務組本案承辦人購領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4/27 17:00
開標時間
115/04/28 09: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三段155巷57號4樓總務組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595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癌醫中心分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大醫院作業基金癌醫中心分院409專戶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三段155巷57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2年止為合約有效期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三) 已列為健保給付品項之特材須提出健保碼(請標明健保碼)。 (四) 本案標的(含配件)之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影本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規格欄或效能欄如載明詳說明書者,一併檢附說明書)。 (五) 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或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影本(若為自製產品者,得以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或製造業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影本代之)。 註: 1.本案標的若非屬衛生福利部認定之醫療器材(即無須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之相關證明文件、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或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影本)者,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2.若該品項係For Research Use Only或Not for use in diagnostic procedures,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或經機關申購單位審核規格同意者,可免附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之相關證明文件、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或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影本。 3.衛生福利部若頒訂最新之法令規定,則依最新法令規定辦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癌醫中心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27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