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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4號1樓開標室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4號
履約期限
自決標之次日起至115年12月15日止之期間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含出具各受查學校之會計師執行協議程序報告書)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與提供招標標的、履約能力有關之廠商
1.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更名前機構)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查核簽證業務之聯合(法人)會計師事務所及會計師。
2.負責查核之會計師應具超然獨立之立場,並注意不得違反「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會計師不得有受會計師懲戒委員會懲戒並公告之情事。
(二)需檢附證明文件(按「投標之地區別」分別檢附):
1.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更名前機構)所核發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查核簽證業務之聯合(法人)會計師事務所及會計師之准予備查函(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相關聲明書正本。
4.投標標價清單。
5.服務建議書正本1式6份。
附加說明
有關採購案需求內容及契約專案部分請洽主計室游小姐,電話:04-37061622。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品項名稱
115年度教育部主管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財務查核採購案(北區)
品項名稱_2
115年度教育部主管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財務查核採購案(中區)
品項名稱_3
115年度教育部主管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財務查核採購案(南區)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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