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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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本案有擴充之需要及履約廠商履約情形良好,廠商有優先擴充權,後續擴充條件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本案依原契約條件擴充,擴充期限為1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保證投標廠商依照標文件投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4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依需求單位之規劃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依法設立公司或法人,營業項目須具有勞務承攬相關項目;合作社應依其社名及章程所訂承攬業務。。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詳投標須知)
其他:附加說明
有關採購案需求內容及契約專案部分請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秘書室郭小姐,電話:04-37061437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