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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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4號(1樓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4號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50日內竣工(晴雨天不影響)。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合法設立登記或設立之公司、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其營業項目及代碼須含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公告之「營業項目代碼:E801010,營業項目:室內裝潢業」或「營業項目代碼:E801060,營業項目:室內裝修業」或「丙級以上各等營造業」。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內政部登記合格室內裝修業或(固著於建築物構造體之天花板、內部牆面或高度超過一點二公尺固定於地板之隔屏或兼作櫥櫃使用之隔屏之裝修施工或分間牆之變更):
(1)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2)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負責人、受雇人員或從業人員之一應屬專業施工技術人員)。
2.丙級以上各等營造業(承攬限額詳見營造業法):
(1)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2)其專任工程人員如非為建築師、土木、結構技師、須檢附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負責人、受雇人員或從業人員之一須為專業施工技術人員)。
3.廠商納稅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詳投標須知)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有關採購案需求內容及契約專案部分請洽詢事務科陳先生,電話:(02)3706-1857。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