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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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案於112年3月31日前保留向得標廠商依原契約單價、單位及原契約條件辦理後續採購權利,預估增購或擴充項目所需經費以新臺幣30萬元為上限。
(二)本案保留後續擴充之項目及內容:後續宣導摺頁、海報、宣導布條之加印、包裝及寄送。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4號1樓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4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45個日曆天內完成文宣印製及包裝運(寄)
廠商資格摘要
(一)領有合法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證明、商業登記證明或財團、社團法人登記證明文件等)。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五)投標標價清單。
(六)押標金。
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履約期限:詳如契約條款及需求說明書。
2.關於招標規範及履約內容請洽(02)77367774學前教育組李小姐。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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