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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展廳展示設計以海洋為核心主題,透過靜態與動態交互的多元體驗,結合五感探索與身體行動,呼應聯合國「海洋科學促進永續發展十年」的倡議,於展廳設計時納入氣候調適、環境韌性概念及AI科技新應用,重新連結人類社會與海洋環境。在高度科技化與快速變動的時代,兒童對海洋的認識往往來自螢幕與課本。此次展示更新將不再以「知識傳遞」作為唯一核心,而是以想像力與探索經驗作為起點,重新開啟孩子與海洋世界之間的感知與連結,讓整個參觀經驗成為一場走進海洋想像的親子旅程。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367號行政中心E205會議室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367號行政中心秘書室(保全櫃台代收)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無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無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0%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本案允許共同投標,家數5家為上限,共同投標廠商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施工廠商:
(1-1)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等綜合營造業。或
(1-2)從事室內裝修施工業務之室內裝修業者。
(2)設計廠商:
(2-1)開業建築師事務所。或
(2-2)從事室內裝修設計業務之室內裝修業者。
2. 投標廠商如同時具備(1)施工廠商及(2)設計廠商之資格者,得單獨投標,但亦須備妥各項相關資格文件。
3. 本案得由甲等綜合營造業或從事室內裝修施工業務之室內裝修業者單獨投標,惟必須另尋具備上開2.設計廠商第(2-1)或第(2-2)之規定資格者,辦理專業分包,並於投標時出具「專業分包協議書」。
4.餘詳投標須知第64點。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本案為第1次更正公告,不延長等標期】
一、本案原公告所附「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檔案內容有誤,爰抽換更正之。
二、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非屬重大變更,且於原定截止日前5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三、本次更正涉及招標文件版本異動,更正前如已領標,請務必於系統驗證電子領標憑據後,重新下載,無須重新付費領標;未依更正文件投標者,得標後仍應依本次更正內容辦理訂約。
【原說明如下】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招標須知及投標文件審查表。
二、招標文件聯絡人:秘書室-李小姐,電話:(02)24696000#1016,招標規格聯絡人:研究典藏組-林先生, 電話:(02)24696000分機8029。
三、非公司負責人參加開(決)標、行使減價、比減價或議價、退還押標金申請及相關事宜時,需附授權書並攜帶身分證明文件。
四、本案書面請求釋疑期限-115年5 月23日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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