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TL-hcj111011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館藏本土教育資源數位化掃描及詮釋資料建置」勞務採購案

國立臺灣圖書館 決標日:111/03/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光耀科技傳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65,000
原始預算
$ 1,417,500
底價金額
$ 1,365,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圖書館
機關代碼 A.9.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3 - 資料處理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許敬汝
聯絡電話 (02)29266888#6705
機關代碼 A.9.12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圖書館
機關地址 235新北市中和區中安街85號
聯絡人 許敬汝
聯絡電話 (02)29266888#6705
傳真號碼 (02)29264002
電子郵件信箱 amber86@mail.ntl.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1,417,5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圖書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中安街8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3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4/07 17:00
開標時間 111/04/08 10:30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中安街8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0,875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圖書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立臺灣圖書館401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方便廠商得標後押標金轉履約保證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規範廠商如期如質履約完成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中安街8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至111/10/17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公司行號、機關。 2、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所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3、投標廠商聲明書1份(正本)。 4、押標金:新臺幣7萬875元整。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圖書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4/0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圖書館
機關代碼 A.9.1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許敬汝
聯絡電話
(02)29266888#6705
機關代碼
A.9.12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圖書館
機關地址
235新北市中和區中安街85號
聯絡人
許敬汝
聯絡電話
(02)29266888#6705
傳真號碼
(02)29264002
電子郵件信箱
amber86@mail.ntl.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1,417,5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圖書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中安街8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3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4/07 17:00
開標時間
111/04/08 10:30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中安街8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0,875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圖書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立臺灣圖書館401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方便廠商得標後押標金轉履約保證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規範廠商如期如質履約完成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中安街8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至111/10/17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公司行號、機關。 2、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所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3、投標廠商聲明書1份(正本)。 4、押標金:新臺幣7萬875元整。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圖書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4/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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