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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翌日起120個日曆天內完工(9樓、10樓、11樓及12樓限定於114年07月31日前完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凡依法登記立案且具有辦理與本案相關項目(丙級綜合營造業【含】以上或室內裝修業)之公司、有限合夥、行號。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必須為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廠商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且查詢資料日期應記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附加說明
一、其他規定詳見招標文件。
二、對於標案內容若有疑問,請洽秘書室事務科王俊強先生(電話02-8771-1903)。
三、工程採購:
(一)標價清單(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及資源統計表)及經費電腦估價系統(PCCES)光碟,欄位內容無填實者,視為不合格標。
(二)為確保工程進度,投標廠商須至現場勘查。
(三)9樓、10樓、11樓及12樓限定於114年07月31日前完工。
四、本次刊登更正招標公告為增加招標文件(標價清單/空白標單);刪除誤植檔案。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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