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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mail.sa.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可後續擴充1次,每次1年,上限1次;113年度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410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凡依法登記立案且具有辦理與本採購相關項目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學術團體或體育團體,備政府立案證明文件、最近一期完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代之)及信用證明;公立大專院校得免提立案、完稅及信用證明文件。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必須為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廠商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且查詢資料日期應記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其他:附加說明
二、對於標案內容若有疑問,請洽競技運動組劉雅云小姐(電話02-8771-1943)。
三、依本署慣例及本案特性,本案評選委員名單於決標前不予公開。
四、本案為訂有底價之議價方式。
五、本案依據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3條第2項規定,免於招標前召開評選委員會議(本案屬於年度例行性採購案)。
六、本案可後續擴充1次,每次1年,上限1次;113年度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410萬元整。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