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2-053 已決標公告

本署110學年度大專校院排球聯賽案

教育部體育署 決標日:110/09/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880,000
原始預算
$ 12,900,000
底價金額
$ 12,88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教育部體育署
機關代碼 A.9.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俊強
聯絡電話 (02)87711903
機關代碼 A.9.1
單位名稱 教育部體育署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
聯絡人 王俊強
聯絡電話 (02)87711903
傳真號碼 (02)87715754
電子郵件信箱 wang@mail.s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9/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9/28 17:00
開標時間 110/09/29 11: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翌日起1年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經各主管機關登記立案之全國性民間運動團體。 (二)須有專職人員4人以上,負責處理本採購工作事宜。 (三)為維護本採購品質及參賽師生權益,投標廠商應具備辦理全國性球類競賽(至少12縣市50校以上參賽)或學生運動聯賽之能力,並提出具體證明。 (四)最近一期完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代之)及信用證明-必須為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五)上列「最近一期(或前一期)完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其他規定詳見招標文件。 二、對於標案內容若有疑問,請洽學校體育組戴暐杰先生(電話02-8771-152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9/2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教育部體育署
機關代碼 A.9.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俊強
聯絡電話
(02)87711903
機關代碼
A.9.1
單位名稱
教育部體育署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
聯絡人
王俊強
聯絡電話
(02)87711903
傳真號碼
(02)87715754
電子郵件信箱
wang@mail.s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9/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9/28 17:00
開標時間
110/09/29 11: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翌日起1年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經各主管機關登記立案之全國性民間運動團體。 (二)須有專職人員4人以上,負責處理本採購工作事宜。 (三)為維護本採購品質及參賽師生權益,投標廠商應具備辦理全國性球類競賽(至少12縣市50校以上參賽)或學生運動聯賽之能力,並提出具體證明。 (四)最近一期完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代之)及信用證明-必須為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五)上列「最近一期(或前一期)完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其他規定詳見招標文件。 二、對於標案內容若有疑問,請洽學校體育組戴暐杰先生(電話02-8771-152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9/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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