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2-053 已決標公告

教育部體育署「全國水域運動場域設施潛力發展調查與評估案」

教育部體育署 決標日:105/12/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精營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460,000
原始預算
$ 3,500,000
底價金額
$ 3,46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教育部體育署
機關代碼 A.9.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培婷
聯絡電話 (02)87711783
機關代碼 A.9.1
單位名稱 教育部體育署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
聯絡人 黃培婷
聯絡電話 (02)87711783
傳真號碼 (02)87715754
電子郵件信箱 hpt@mail.s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15 17:00
開標時間 105/12/16 14: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1樓事務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自決標翌日起12個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1.工程技術顧問機構: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內須有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及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2.建築師事務所:應檢附開業證書及建築師公會會員證。3.專業技師事務所:應檢附技師執業執照及技師公會會員證。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信用證明:必須為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詳如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其他規定詳見招標文件。 二、對於標案內容若有疑問,請洽運動設施組詹家誠先生(電話02-8771-1882)。 三、本案依據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3條第2項規定,免於招標前召開評選委員會議。 四、本案未於招標文件中公告評選委員會委員名單,該名單於開始評選前予以保密。廠商不得探詢委員名單。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教育部體育署
機關代碼 A.9.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培婷
聯絡電話
(02)87711783
機關代碼
A.9.1
單位名稱
教育部體育署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
聯絡人
黃培婷
聯絡電話
(02)87711783
傳真號碼
(02)87715754
電子郵件信箱
hpt@mail.s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15 17:00
開標時間
105/12/16 14: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1樓事務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自決標翌日起12個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1.工程技術顧問機構: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內須有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及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2.建築師事務所:應檢附開業證書及建築師公會會員證。3.專業技師事務所:應檢附技師執業執照及技師公會會員證。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信用證明:必須為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詳如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其他規定詳見招標文件。 二、對於標案內容若有疑問,請洽運動設施組詹家誠先生(電話02-8771-1882)。 三、本案依據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3條第2項規定,免於招標前召開評選委員會議。 四、本案未於招標文件中公告評選委員會委員名單,該名單於開始評選前予以保密。廠商不得探詢委員名單。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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