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1028 已決標公告

110年度通知國有土地承租人、占用人、地上權人繳款單列印及交寄業務採購案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決標日:109/10/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上校基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23,600
原始預算
$ 852,600
底價金額
$ 852,600
決標折數
96.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機關代碼 A.7.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4 - 附帶於製造業之服務(製造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除外)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古建廷
聯絡電話 (02)27718121#2422
機關代碼 A.7.9
單位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116巷18號
聯絡人 古建廷
聯絡電話 (02)27718121#2422
傳真號碼 (02)87713489
電子郵件信箱 af8982@fnp.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履約期滿,得標廠商如履約情況良好,次一年度得經雙方協議後,以原契約規範條件、項目及預算金額上限重新議價後續約,並以一次為限;另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85萬2,6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0/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1/03 17:00
開標時間 109/11/04 14:00
開標地點 本署第1辦公室2樓會議室(臺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116巷18 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148號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非屬營利法人或商業團體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免繳驗依法令免申請核發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惟應檢附主管機關核可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依據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6681號函示: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第2次招標不受3家以上合格投標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1/0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古建廷
聯絡電話
(02)27718121#2422
機關代碼
A.7.9
單位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116巷18號
聯絡人
古建廷
聯絡電話
(02)27718121#2422
傳真號碼
(02)87713489
電子郵件信箱
af8982@fnp.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履約期滿,得標廠商如履約情況良好,次一年度得經雙方協議後,以原契約規範條件、項目及預算金額上限重新議價後續約,並以一次為限;另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85萬2,6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0/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1/03 17:00
開標時間
109/11/04 14:00
開標地點
本署第1辦公室2樓會議室(臺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116巷18 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148號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非屬營利法人或商業團體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免繳驗依法令免申請核發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惟應檢附主管機關核可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依據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6681號函示: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第2次招標不受3家以上合格投標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1/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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