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116巷18號
電子郵件信箱
bluewhale828@gam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次得標廠商如履約情況良好,次一年度得經雙方協議後,以原契約規範條件、項目、數量重新議價後續約,並以一次為限,契約金額上限為當年度預算金額。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光復南路148號本署第二辦公室3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116巷18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08年1月1日中午12時至109年1月1日中午12時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非屬營利法人或商業團體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免繳驗依法令免申請核發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惟應檢附主管機關核可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依據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6681號函示: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 保險業營業執照,具有「財產保險業」(H501021)或得承接本案之營業項目。
(三) 同業公會會員證。
(四) 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更正事項說明:
1.本案為1年保險服務,預算金額26萬元,另後續擴充1年,採購金額合計52萬元,因公告誤植
特予更正,併同延長等標期。
2.更正公告之預算金額、截標時間及開標時間地點,併同更正上載招標文件包含投標須知、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外標封封貼等。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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