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11503 已決標公告

115 年度澎湖縣七美鄉、望安鄉(含花嶼,不含將軍澳、 南方四島)海岸地區國有非公用土地巡管及清潔維護(開口契約)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冠德企業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370,000
原始預算
$ 6,284,160
底價金額
$ 5,927,046
決標折數
90.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
機關代碼 A.7.9.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志瑩
聯絡電話 (06)9270696#102
機關代碼 A.7.9.3
單位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
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18樓
聯絡人 許志瑩
聯絡電話 (06)9270696#102
傳真號碼 (06)9270050
電子郵件信箱 ax5209@fnps.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0/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新生路177-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收取費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20 17:00
開標時間 114/11/21 11:30
開標地點 本分署澎湖辦事處2樓第1會議室(880澎湖縣馬公市新生路177-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新生路177-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5 年12 月20 日,或契約上限 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每次重點機動清理依工作通 知單所訂期限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其他:J101030 廢棄物清除業、
其他:J101040 廢棄物處理業、[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等營業項目之ㄧ之業者、廢棄物清除許可證登記之證明文件:清除之車輛應合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規範。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現場領標:本分署澎湖辦事處,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新生路177-9號。 (二)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採購案招標文件電子檔。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9.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志瑩
聯絡電話
(06)9270696#102
機關代碼
A.7.9.3
單位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
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18樓
聯絡人
許志瑩
聯絡電話
(06)9270696#102
傳真號碼
(06)9270050
電子郵件信箱
ax5209@fnps.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0/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新生路177-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收取費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20 17:00
開標時間
114/11/21 11:30
開標地點
本分署澎湖辦事處2樓第1會議室(880澎湖縣馬公市新生路177-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新生路177-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115 年12 月20 日,或契約上限 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每次重點機動清理依工作通 知單所訂期限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其他:J101030
廢棄物清除業、
其他:J101040
廢棄物處理業、[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等營業項目之ㄧ之業者、廢棄物清除許可證登記之證明文件:清除之車輛應合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規範。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現場領標:本分署澎湖辦事處,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新生路177-9號。 (二)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採購案招標文件電子檔。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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