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7000161 已決標公告

高雄市大寮區潭平段629地號國有土地有害事業廢棄物挖掘、篩分與包裝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連祥環保汽車貨運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433,023
原始預算
$ 6,400,000
底價金額
$ 6,400,000
決標折數
84.8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
機關代碼 A.7.9.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安玲
聯絡電話 (07)2293670#702
機關代碼 A.7.9.3
單位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
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18樓
聯絡人 鄭安玲
聯絡電話 (07)2293670#702
傳真號碼 (07)2225710
電子郵件信箱 ts0071@fnps.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增購之項目及內容為廢棄物挖掘與分類、有害事業廢棄物包 裝等工作。 二、 本分署保留依原契約單價及原契約條件辦理後續擴充。 三、 後續擴充期間預定為決標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止,擴充金 額為標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7/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18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收取費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7/09 17:00
開標時間 113/07/10 10:00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20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18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120日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政府機關核發之許可證明文件(影本),可清除或處理廢棄物種類廢棄物代碼至少包括A-7101(電爐製鋼過程污染控制之集塵灰或污泥)、C-0102(鉛及其化合物(總鉛))。本項應符合資格,投標廠商得以分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投標時應檢附投標廠商與分包廠商之合作同意書(正本,且經公證或認證)及許可證明文件(影本)。(投標廠商如為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廢棄物處理、清理或清除業,廢棄物挖掘篩分與包裝應由得標廠商自行履約,不得分包)。 2.投標廠商應檢附具備履行有害事業廢棄物場址清理作業之實績證明文件影本(如由機關出具之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完工證明書,應經公證或認證),前述文件之履約內容應至少包括有害事業廢棄物挖掘、篩分及包裝程序。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7/0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9.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安玲
聯絡電話
(07)2293670#702
機關代碼
A.7.9.3
單位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
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18樓
聯絡人
鄭安玲
聯絡電話
(07)2293670#702
傳真號碼
(07)2225710
電子郵件信箱
ts0071@fnps.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增購之項目及內容為廢棄物挖掘與分類、有害事業廢棄物包 裝等工作。 二、 本分署保留依原契約單價及原契約條件辦理後續擴充。 三、 後續擴充期間預定為決標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止,擴充金 額為標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7/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18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收取費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7/09 17:00
開標時間
113/07/10 10:00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20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18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120日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政府機關核發之許可證明文件(影本),可清除或處理廢棄物種類廢棄物代碼至少包括A-7101(電爐製鋼過程污染控制之集塵灰或污泥)、C-0102(鉛及其化合物(總鉛))。本項應符合資格,投標廠商得以分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投標時應檢附投標廠商與分包廠商之合作同意書(正本,且經公證或認證)及許可證明文件(影本)。(投標廠商如為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廢棄物處理、清理或清除業,廢棄物挖掘篩分與包裝應由得標廠商自行履約,不得分包)。 2.投標廠商應檢附具備履行有害事業廢棄物場址清理作業之實績證明文件影本(如由機關出具之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完工證明書,應經公證或認證),前述文件之履約內容應至少包括有害事業廢棄物挖掘、篩分及包裝程序。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7/0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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