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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1873@fnpc.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履約期限屆滿後或履約期限屆滿前本案預算金額支用完畢,得視實際需要及得標廠商履約情形保留後續擴充,後續擴充1次,期間上限1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分署4樓事務開標室(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4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分署4樓總收文(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4樓)
履約期限
自決標之日次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或履約屆滿前本案預算金額支用完畢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須為依法設立之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投標時請檢附下列文件:
(1)不動產估價師證書。
(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
(3)不動產估價師公會會員證。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須為依法設立之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投標時請檢附下列文件:
(1)不動產估價師證書。
(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
(3)不動產估價師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1.採購標的實質內容、規格事項及履約管理:本分署勘估科鄭先生,電話:04-23025353分機1202。
2.工作範圍:辦理機關及所轄辦事處(轄區包含臺中市、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及雲林縣)國有土地價格估價作業。
3.倘本案投標家數未達2家者,則不予開標。倘開標後資格審查合格廠商未達2家者,則不辦理評選,辦理廢標。倘資格審查合格廠商達2家以上,惟經評選委員會討論及過半數委員決議優勝廠商未達2家者,於評選結果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後,辦理廢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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