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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視實際需要及得標廠商履約情形保留後續擴充,後續擴充1次,期間上限1年,金額上限為新台幣60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分署4樓秘書室(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4樓)
開標地點
本分署4樓事務開標室(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4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分署4樓總收文(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4樓)
履約期限
自114年1月1日起開始履約至114年12月31日止。訴訟進行中之案件,不因契約期滿而停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依律師法規定具執業資格之律師事務所,並應於簽約後取得工作範圍內所轄各法院執業資格。投標時請檢附下列文件:
(1)律師證書。
(2)律師公會之會員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採購標的實質內容、規格事項及履約管理:本分署新竹辦事處林先生 電話:03-5422104分機119。
2. 工作範圍:新竹辦事處轄內。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