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c1873@fn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分署4樓秘書室(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4樓)
開標地點
本分署4樓事務開標室(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4樓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分署4樓總收文(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4樓)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決標日起至取得第一階段因應計畫重新核定函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1.一般資格:凡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建築師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
(1)開業證書。
(2)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計畫主持人資格:具開業建築師資格,且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規劃設計,累積經驗達2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1件者。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
請檢附計畫主持人資格及經驗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3.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得以影本為之。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1.採購標的實質內容、規格事項及履約管理:本分署管理科柯小姐,電話:04-23025353分機1522。
2.電子領標網站: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
3.於113.11.4更正招標公告,標案名稱更正為: 歷史建築「豐原林務局宿舍群」南側修復暨再利用工程規劃設計檢討委託技術服務案,其餘更正內容詳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