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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履約期限屆滿後或履約期限屆滿前本案預算金額支用完畢,得視實際需要及得標廠商履約情形保留後續擴充,後續擴充1次,期間1年,依原契約條件及計價方式辦理後續擴充,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金額為新台幣100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分署4樓秘書室(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4樓)
開標地點
本分署4樓事務開標室(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4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分署1樓總收文(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1樓)
履約期限
自決標之次日起至112年6月30日或屆期前本案預算用罄止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依法設立之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投標時請檢附下列文件:
1.不動產估價師證書。
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
3.不動產估價師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1.本案係以公告之固定費用決標,但廠商仍須出具投標標價。廠商報價不得超過本案公告之固定費用(每件8萬9,000元整);如低於該固定費用,則以該報價決標。
2.本案履約地點為機關及所轄辦事處轄區包含:臺中市、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及雲林縣。
3.本案投標文件使用文字為中文(正體字),但服務建議書中專有名詞可為英文。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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