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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視實際需要及得標廠商履約情形保留後續擴充,後續擴充1次,期間為2年,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辦理後續擴充,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210萬。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分署4樓秘書室(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4樓)
開標地點
本分署4樓事務開標室(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4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分署1樓總收文(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1樓)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算2年止,訴訟進行中之案件,不因契約期滿而停止。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具有執業律師之律師事務所,並應於簽約後取得工作範圍內所轄各法院執業資格。投標時請檢附下列文件:
1.律師證書。
2.律師公會之會員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履約地點包含本分署暨所屬辦事處(轄區包含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工作內容如下:
1.對無權占用、承租國有土地或與本分署簽訂契約案件聲請核發支付命令及給付金錢債權訴訟等作業。
2.實際施作數量以履約期限屆滿之實作量,或履約屆期前本案預算金額支用完畢之實作量為準(預估案件量88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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