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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1720@fnp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4樓秘書室
開標地點
本分署4樓事務開標室(台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分署1樓總收文(台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雲林縣環境保護局同意解除本案土地管制編號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國內合法登記立案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本案勞務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2.廠商須具備政府機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或清理許可證明,許可項目至少需包含廢棄物代碼D-0999。
3.廠商須具備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許可證,許可項目至少需包含事業廢棄物採樣方法(含不明來源廢棄物場址採樣程序)。本項應符合資格,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投標時應檢附投標廠商與分包廠商合作同意書及許可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應附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需檢附合格廢棄物清除或清理許可證(影本),許可項目至少需包含廢棄物代碼D-0999。
2.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許可證(影本),許可項目至少需包含事業廢棄物採樣方法(含不明來源廢棄物場址採樣程序)。本項應符合資格,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投標時應檢附投標廠商與分包廠商合作同意書及許可證。
3.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4.投標廠商納稅之證明。
5.投標廠商信用證明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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