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3樓
電子郵件信箱
aa4734@fnp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3樓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4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3樓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廠商提送點交驗收總結報告書經機關審查核可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並須持有下列之有效證件:
1、建築師證書
2、開業證書。
3、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二)營業項目具有建築經理項目之依法登記之公司或法人,並須持有下列之有效證件: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檢驗人員具有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訓練合格證書(土建品管班)且在有效時限內或具有工地主任結業證書及執業證且在有效時限內。
3、檢驗人員具有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訓練合格證書(機電品管班)且在有效時限內。
(詳投標須知附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非建築師事務所則免)
2、營業項目具有建築經理項目之依法登記之公司或法人(建築師事務所則免)
3、納稅證明文件
4、信用證明
5、投標廠商聲明書1份
6、廠商責任切結書(需填寫內容並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
7、委託代理授權書(需填寫內容並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
請詳投標須知附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