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1100427 已決標公告

新北市林口區南勢埔段頭湖小段308-5地號國有土地遭非法棄置廢棄物清理勞務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伍齊資源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57,530
原始預算
$ 1,250,000
底價金額
$ 1,200,000
決標折數
88.1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機關代碼 A.7.9.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施先生
聯絡電話 (02)27814750#2108
機關代碼 A.7.9.1
單位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3樓
聯絡人 施先生
聯絡電話 (02)27814750#2108
傳真號碼 (02)27715725
電子郵件信箱 at8260@fnp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5/24
原公告日 110/05/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5/31 12:00
開標時間 110/05/31 15:00
開標地點 本分署5樓會議室(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投標文件請寄本分署「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3樓」或專人送達本分署3樓公文收件窗口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 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前揭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3.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已停止使用,不再作為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6681號函示)。 4.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5.合格廢棄物清除或清理許可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採購案之履約期限:決標次日起10日(工作天)內提送「廢棄物廢棄場址清理計畫」經送環保主管機關核備後開工,自開工日起30日(工作天)內完成履約標的。 2.本採購案需求單位連絡人江小姐(02)2781-4750#1622。 3.本採購案為配合防疫措施,延長等標期7日,原已領標之廠商無須重複下載招標文件,至於已領標及投標之廠商權益亦不受影響。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5/31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9.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施先生
聯絡電話
(02)27814750#2108
機關代碼
A.7.9.1
單位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3樓
聯絡人
施先生
聯絡電話
(02)27814750#2108
傳真號碼
(02)27715725
電子郵件信箱
at8260@fnp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5/24
原公告日
110/05/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5/31 12:00
開標時間
110/05/31 15:00
開標地點
本分署5樓會議室(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投標文件請寄本分署「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3樓」或專人送達本分署3樓公文收件窗口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 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前揭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3.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已停止使用,不再作為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6681號函示)。 4.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5.合格廢棄物清除或清理許可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採購案之履約期限:決標次日起10日(工作天)內提送「廢棄物廢棄場址清理計畫」經送環保主管機關核備後開工,自開工日起30日(工作天)內完成履約標的。 2.本採購案需求單位連絡人江小姐(02)2781-4750#1622。 3.本採購案為配合防疫措施,延長等標期7日,原已領標之廠商無須重複下載招標文件,至於已領標及投標之廠商權益亦不受影響。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5/31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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