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3樓
聯絡電話
(02)27814750#1306/2104
電子郵件信箱
aa5688@fnpn.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視需要及廠商履約情形,經雙方合意與廠商以原條件、原得標單價續約,該續約原則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期間為1年,次數為1次,擴充金額上限為80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分署4樓會議室(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4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3樓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代碼須具有HZ02031(公正第三人資產拍賣業務)及HZ02020(辦理金融機構金錢債權之評價或拍賣業務)或H703(不動產買賣租賃業)或H704(不動產經紀業)者(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信用證明。
(四)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惟應檢附主管機關核可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五)測量技師或丙級以上測量技術士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變更文件(重大改變)-延長等標期1日】:
*本次更正公告修正廠商投標資格,修正為「營業項目代碼須具有HZ02031(公正第三人資產拍賣業務)或HZ02020(辦理金融機構金錢債權之評價或拍賣業務)及H703(不動產買賣租賃業)或H704(不動產經紀業)或HZ02(金融機構金錢債權處理業務)者」。
*本次變更屬重大改變,故延長等標期1日。
*修正文件包含「投標須知」、「需求書(含評選須知)」、「投標廠商證件審查表」、「外標封」。
*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其餘事項仍依原刊登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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