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3樓
電子郵件信箱
ehl0000@fnp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案保留未來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後續擴充採購之權利;本案於履約期限屆滿後,得視實際需要及廠商履約情形,經雙方合意與廠商以原條件、原得標單價續約;後續擴充期間1年,每年數量約為203戶,但實際數量為每年經費預算除以得標金額,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28萬4,000元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明禮路131號右側4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明禮路131號右側1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所營事業(或營業項目)具有測繪業。
2、從業人員系聘用測量技術士(丙級以上)或測量技師之未受停業處分或未被停止投標權符合法令規定登記有效之公司、商業、法人、團體、機構之一者。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測量技術士(丙級以上)證照或測量技師證照影本。(測繪業免附)。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當場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本採購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開標後依2階段辦理;第1階段先就原住民投標廠商進行資格及規格審查,合格者再辦理價格之開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進行資格及規格審查,合格者再辦理價格之開標、決標。第2次招標公告則不適用原住民廠商優先決標原則。原住民身份證明文件非則免付,未付者一律判為非原住民廠商,投標廠商不得於投標後補正。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