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3樓
電子郵件信箱
ehl0000@fnp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後續擴充1年,契約期滿前,機關得評估辦理後續擴充,於評估結果可後續擴充時,將以書面通知廠商。契約期滿經雙方同意,每年得比照原契約價金及條件續約,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預估擴充期間最多至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明禮路131號右側二樓第二股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明禮路131號右側4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明禮路131號右側一樓
履約期限
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下列資格之一
1、營業項目具有測繪業,且具有政府機關核發之測繪業登記證之未受停業處分或未被停止投標權符合法令規定登記有效之公司或法人。
2、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測量技師證書之未受停業處分或未被停止投標權符合法令規定登記有效之公司或法人。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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