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006142@customs.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13號秘書室
履約期限
105年11月1日起至107年10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乙份。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附加說明
(一)領標時間及地點:
1.以郵購索取投標須知電子檔者,請自行附回郵信封貼足郵資(新臺幣50元)並計算郵遞時程,郵寄財政部關務署秘書室事務科(臺北市塔城街13號),註明索取本採購案招標文件電子檔。
2.以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採購案招標文件電子檔。
(二)投標廠商對投標須知如有不明瞭之處,請於投標期限上班時間內洽本署秘書室事務科陳永星,電話:02-25505500分機1326;惟有關招標需求規格部分洽本署秘書室事務科葉俊志,電話: 02-25505500分機1389。
(三)疑義、異議及檢舉受理單位:
本署政風室專線電話:(02)25508030
傳真機號碼:(02)25508031
信箱號碼:台北郵政977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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