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C111DSRA 已決標公告

高雄關職務宿舍結構補強工程-哨船街7巷1號、3號及5號、7號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 決標日:111/08/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帝景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780,000
原始預算
$ 10,827,000
底價金額
$ 10,657,000
決標折數
91.7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
機關代碼 A.7.8.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2 - 多棟式住宅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阮東科
聯絡電話 (07)5628170
機關代碼 A.7.8.4
單位名稱 秘書室營繕股
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捷興一街3號
聯絡人 阮東科
聯絡電話 (07)5628170
傳真號碼 (07)5514405
電子郵件信箱 010564@customs.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0,827,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8/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捷興一街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10 17:00
開標時間 111/08/11 10:00
開標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捷興一街3號(關本部6F第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4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A.7.8.4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捷興一街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20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且無不良記錄(詳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二)應附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3.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影本) 4.當年度或有效期限內之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5.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 (1)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 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 期證明者,得以前1 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 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6.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且無不良記錄(詳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附加說明 1.因本案施工標的目前尚有住戶居住,為利施工,工程標決標後,對於涉及施工範圍部分須清空(約2個月左右),本案決標後得標廠商需待機關通知後始得進場;廠商投標前,請詳細評估。 2.本案工程保險須於機關發文通知翌日起30日(日曆天)內完成。 ---------------------------------------------- 第二次公告: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第三點履約期限修正為機關通知日起5工作天內開工,........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1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8.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阮東科
聯絡電話
(07)5628170
機關代碼
A.7.8.4
單位名稱
秘書室營繕股
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捷興一街3號
聯絡人
阮東科
聯絡電話
(07)5628170
傳真號碼
(07)5514405
電子郵件信箱
010564@customs.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0,827,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8/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捷興一街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10 17:00
開標時間
111/08/11 10:00
開標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捷興一街3號(關本部6F第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4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A.7.8.4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捷興一街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20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且無不良記錄(詳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二)應附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3.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影本) 4.當年度或有效期限內之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5.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 (1)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 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 期證明者,得以前1 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 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6.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且無不良記錄(詳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附加說明
1.因本案施工標的目前尚有住戶居住,為利施工,工程標決標後,對於涉及施工範圍部分須清空(約2個月左右),本案決標後得標廠商需待機關通知後始得進場;廠商投標前,請詳細評估。 2.本案工程保險須於機關發文通知翌日起30日(日曆天)內完成。 ---------------------------------------------- 第二次公告: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第三點履約期限修正為機關通知日起5工作天內開工,........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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