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061220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大港計畫門式輻射偵測器維護保養招標案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 決標日:106/12/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宇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969,800
原始預算
$ 6,000,000
底價金額
$ 5,980,000
決標折數
99.8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
機關代碼 A.7.8.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柏村
聯絡電話 (07)5628177
機關代碼 A.7.8.4
單位名稱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
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捷興一街3號
聯絡人 陳柏村
聯絡電話 (07)5628177
傳真號碼 (07)5511594
電子郵件信箱 009414@customs.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捷興一街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26 17:00
開標時間 106/12/27 10:00
開標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捷興一街3號6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9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捷興一街3號1F服務台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勿再提供) (二)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具有維修、維護本案RPM相關設備服務能力之證明。(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或已取得原供應廠商提供產品銷售、維修、供應備件、售後服務之授權證明書、或曾承做與本案類似儀器之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各投標者廠商負責人或受委託人出席開標會場,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經招標機關查驗符合,始得處理開標相關事宜,受委託人參與開標應另檢具委託書,並將委託書裝入標封內送達或於開標時出示以供審查。機關於開標前,查對前開人員身分證明不符時,得要求該人員出場,或暫停開標。 (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本案開標後審標完畢,主持人宣布減價時未到場之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比減價或議價之資格。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僅有一家辦理減價者,減價次數以3次為限。 (三)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四)電子領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五)投標廠商對「投標須知」(投標程序)有不明瞭之處,請於投標期限內洽本關秘書室事務股陳柏村,電話:(07)562-8177;對「招標規範」(採購需求規格)有不明瞭之處,請於投標期限內洽本關儀檢組陳品璋,電話:(07)823-7441; (六)投標文件如有更改之處,應加蓋負責人印章。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8.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柏村
聯絡電話
(07)5628177
機關代碼
A.7.8.4
單位名稱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
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捷興一街3號
聯絡人
陳柏村
聯絡電話
(07)5628177
傳真號碼
(07)5511594
電子郵件信箱
009414@customs.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捷興一街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26 17:00
開標時間
106/12/27 10:00
開標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捷興一街3號6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9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捷興一街3號1F服務台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勿再提供) (二)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具有維修、維護本案RPM相關設備服務能力之證明。(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或已取得原供應廠商提供產品銷售、維修、供應備件、售後服務之授權證明書、或曾承做與本案類似儀器之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各投標者廠商負責人或受委託人出席開標會場,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經招標機關查驗符合,始得處理開標相關事宜,受委託人參與開標應另檢具委託書,並將委託書裝入標封內送達或於開標時出示以供審查。機關於開標前,查對前開人員身分證明不符時,得要求該人員出場,或暫停開標。 (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本案開標後審標完畢,主持人宣布減價時未到場之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比減價或議價之資格。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僅有一家辦理減價者,減價次數以3次為限。 (三)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四)電子領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五)投標廠商對「投標須知」(投標程序)有不明瞭之處,請於投標期限內洽本關秘書室事務股陳柏村,電話:(07)562-8177;對「招標規範」(採購需求規格)有不明瞭之處,請於投標期限內洽本關儀檢組陳品璋,電話:(07)823-7441; (六)投標文件如有更改之處,應加蓋負責人印章。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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