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電子郵件信箱
010563@customs.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 土木包工業,且無不良紀錄(詳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1)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書(依據營造業法第11條規定,登記地區以高雄市,或其毗鄰之直轄市、縣(市)為限 )。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2. 丙等營造業(含)以上,且無不良紀錄(詳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1)營造業登記證書(需於有效期限內)。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3. 室內裝修業,且無不良紀錄(詳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1)室內裝修業登記許可證(需於有效期限內,登記範圍需包含室內裝修施工業務 )。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再提供)請就下列方式擇一辦理:
A.逕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網頁列印「公司基本資料」或「商業登記基本資料」。
B. 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C. 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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