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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小客車租賃業、計程車客運業或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亦得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jsp)列印商工登記資料,其事業項目或營業項目應與採購項目相關;另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本款之證明文件。
(二)汽車運輸業或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營業執照影本1份。
(三)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請詳閱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一)各投標者廠商負責人或受委託人出席開標會場,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經招標機關查驗符合,始得處理開標相關事宜;受委託人參與開標應另檢具委託書,並將委託書裝入標封內送達或於開標時出示以供審查;另有中途更換委託人之情形,需重新檢附委託書以供審查。
(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至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本案開標後審標完畢,主持人宣布減價時未到場之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比減價或議價之資格。
(三)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標價超過預算者判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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