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35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10段2號B棟
電子郵件信箱
009137@customs.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限屆滿前,機關得評估得標廠商之履約狀況,若履約情形良好者,經雙方合意,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辦理後續擴充,惟期間不得逾 6個月、金額不得逾新臺幣 28 萬 2 仟元。後續擴充依政府採購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7 款得採限制性招標,並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94 年 3 月 29 日工程企字第 09400096190 號函,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10段2號 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 4樓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廠商因需更換金額較高之零組件而拒絕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10段2號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5樓文書檔案股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發之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銷售服務業務認可證影本。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領有輻射安全證書或執照1人(含)以上,檢附個人證照,該員除為公司負責人外,應一併檢附該員之勞保投保證明資料(最近一期繳費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期限:本案如於114年6月25日前決標,廠商應於114年6月26日至115年6月25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本案如未於114年6月25日前決標,廠商應於決標日起12個月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航業調查處臺中站-(地址:435臺中市梧棲區臨港路4段390號、電話:04-26560555)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