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TC003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2部雙射源X光檢查儀汰換及後續維修保養

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 決標日:111/03/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國安檢測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38,000
原始預算
$ 15,400,000
底價金額
$ 1,471,000
決標折數
77.3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
機關代碼 A.7.8.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2 - 做為測量、檢查、航行及其他目的用之儀器和裝置,除光學儀器; 工業程序控制設備; 上述各項之零件及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傅怡綺
聯絡電話 (04)26565101#456
機關代碼 A.7.8.3
單位名稱 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
機關地址 435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10段2號B棟
聯絡人 傅怡綺
聯絡電話 (04)26565101#456
傳真號碼 (04)26562400
電子郵件信箱 009234@customs.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23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1/01/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29 09:00
開標時間 111/03/29 10:30
開標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10段2號 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 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4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10段2號 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 5樓文書檔案股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240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三)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第1項第3款規定,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廠商提供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發之從事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之銷售服務業務認可證明。 ■(四)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第1項第1款規定,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X光行李檢查儀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 ■(五)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第1項第5款規定,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航業調查處臺中站(地址:435臺中市梧棲區臨港路4段390號、電話:04-265605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29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8.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傅怡綺
聯絡電話
(04)26565101#456
機關代碼
A.7.8.3
單位名稱
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
機關地址
435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10段2號B棟
聯絡人
傅怡綺
聯絡電話
(04)26565101#456
傳真號碼
(04)26562400
電子郵件信箱
009234@customs.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23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1/01/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29 09:00
開標時間
111/03/29 10:30
開標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10段2號 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 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4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臺灣大道10段2號 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 5樓文書檔案股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240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三)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第1項第3款規定,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廠商提供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發之從事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之銷售服務業務認可證明。 ■(四)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第1項第1款規定,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X光行李檢查儀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 ■(五)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第1項第5款規定,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航業調查處臺中站(地址:435臺中市梧棲區臨港路4段390號、電話:04-265605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2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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