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039 已決標公告

110年至111年度數位式影印機租賃(57台)採購案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 決標日:109/11/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知億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62,659
原始預算
$ 1,285,000
底價金額
$ 1,285,000
決標折數
74.9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
機關代碼 A.7.8.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1 - 辦公室及會計機器,其零件及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廖翊辰
聯絡電話 (03)3834161#665
機關代碼 A.7.8.2
單位名稱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1號
聯絡人 廖翊辰
聯絡電話 (03)3834161#665
傳真號碼 (03)3833306
電子郵件信箱 008718@customs.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前,經雙方同意,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保留後續擴充2年,預算執行上限為128萬5,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1/25 16:30
開標時間 109/11/26 10:00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亦得至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列印登記資料,其營業項目應與採購項目相關者。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須具有「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CB01020事務機器製造業、JE01010租賃業等或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之任一營業項目。 (2)廠商納稅證明: 1.納稅證明屬所得稅證明者,應繳交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 2.納稅證明屬營業稅證明者,應繳交投標當日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3.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4.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5.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規格文件:符合之產品說明書或型錄及相關輔助或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1/25 16: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8.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廖翊辰
聯絡電話
(03)3834161#665
機關代碼
A.7.8.2
單位名稱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1號
聯絡人
廖翊辰
聯絡電話
(03)3834161#665
傳真號碼
(03)3833306
電子郵件信箱
008718@customs.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前,經雙方同意,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保留後續擴充2年,預算執行上限為128萬5,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1/25 16:30
開標時間
109/11/26 10:00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亦得至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列印登記資料,其營業項目應與採購項目相關者。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須具有「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CB01020事務機器製造業、JE01010租賃業等或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之任一營業項目。 (2)廠商納稅證明: 1.納稅證明屬所得稅證明者,應繳交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 2.納稅證明屬營業稅證明者,應繳交投標當日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3.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4.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5.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規格文件:符合之產品說明書或型錄及相關輔助或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1/25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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