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電子郵件信箱
006142@webmail.customs.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1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1號1樓收發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共計1年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亦得至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列印登記資料代之(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有效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領取文件:自公告日期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逕自電子領投標系統下載【http://web.pcc.gov.tw】。
(二)本案聯絡人:
廠商資格問題諮詢:秘書室事務營繕股陳永星,電話:(03)3834265轉分機640;規格需求或專業技能問題諮詢:資訊室張乾鵲,電話:(03)3834265轉分機457。
(三)投標文件如有更改之處,應加蓋負責人印章。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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