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008718@customs.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適用採購法:於履約期限內,依原契約價格、原條件增購,增購總價上限為預算金額之25%。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1號5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1號1樓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須具有成衣業C306010之製造業。因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再為證明文件,廠商得至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列印登記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納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有效期限內之會員證。
附加說明
一、樣品及樣布:樣品項目為冬季西服上裝(男女版皆可)、男女版冬季制褲、冬季制裙、白長褲、白裙、白短袖襯衫、白長袖襯衫、男女版夏季工作褲、夏季淺藍色工作服、男女版冬季工作褲及冬季工作夾克各1件,除男女版冬季西服上裝外,其餘樣品項目皆裁製L號尺寸各1件,總樣品共14件;連工帶料之制作項目(第1點之項次4~10)另應檢送20公分╳20公分以上樣布各1塊。
二、備註:
1.制服工作服樣式,投標廠商得於上班時間內至本關看樣。
2.決標後,廠商應於5日內提供尺寸規格表供機關備查,機關於收訖尺寸規格表後於契約期間內提供各尺寸製作數量供廠商製作。廠商提供之尺寸規格應涵蓋機關外勤關員身形,或另依特殊需求提供特大或特小尺碼。
3.本關著制服工作服者皆含女性關員,量身裁製或套量製作,應舒適合身美觀,套量製作應具有8種以上尺寸規格。
4.投標廠商投標時或於得標後10日內,應檢具各種布料成份、規格之出廠檢驗報告送本關核備,本關得取樣委外送驗。機關認為有送公正檢驗機構檢驗之必要時,檢驗費用於檢驗合格時由機關支付,檢驗未合格時由廠商支付。
三、部分制作項目(第1點之項次1~3)主布料由本關核發(廠商需至本關領取,運費由廠商負擔),副料由廠商提供。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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