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009824@customs.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間服務良好者,經雙方合意,機關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免召開議價會議,期間上限2年,每次後續擴充以1年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6號(海關大樓1樓第3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0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六號1樓服務中心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113年3月30日起至114年3月29日止(如決標日晚於113年3月30日時,則自決標日之次日起算1年)或執行費用已達預算金額上限,以先到達者為準。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時無須檢附樣鞋。
二、得標廠商於決標翌日起14日內,提供符合本案規格鞋品每一項目各2種以上款式之型錄或樣鞋供機關選擇,並於機關擇定款式後30日內製作擇定鞋款之樣鞋各1雙、依鞋品規格表中所載檢驗項目檢附具公信力第三方檢驗單位2年以內之合格檢驗報告送本關審查(詳本案需求規格書)。
三、廠商投標前應詳閱所有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