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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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於契約期間履約情形良好,經雙方同意,後續擴充機關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後續擴充續約期間以1年為期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00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六號海港大樓1樓第3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X光機須全天候開機,確保廠商確實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0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六號(本關海關大樓 1 樓服務中心收發室)
履約期限
112年6月11日至113年6月10日(一年)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 投標廠商須具有我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發之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銷售服務業認可證明。(應於開標日仍在有效期限內。)
2. 具有維修、維護本案X光檢查儀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如維修人員經X光檢查儀專業訓練之證明,本案X光檢查儀原供應廠商提供產品銷售、維修、供應備件、售後服務之授權證明書,或已曾承做此案同廠牌X光檢查儀器移機或安裝之證明,擇一提供。)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