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064 已決標公告

海港大樓1樓廁所整修工程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 決標日:112/10/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浩磊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25,665
原始預算
$ 1,294,732
底價金額
$ 1,290,000
決標折數
79.5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
機關代碼 A.7.8.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高偉豪
聯絡電話 (02)24202951#3611
機關代碼 A.7.8.1
單位名稱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
機關地址 200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六號
聯絡人 高偉豪
聯絡電話 (02)24202951#3611
傳真號碼 (02)24248503
電子郵件信箱 011179@customs.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0/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0/23 17:00
開標時間 112/10/24 15:00
開標地點 200基隆市仁愛 區港西街 6 號 海關 大樓 4 樓第 2 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11/1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0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六號(海關大樓) 1樓服務中心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6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室內裝修業,並具備合格證 件,無不良記錄(詳採購法第103條規定)廠商應檢附下列資格證明文 件影本: (一)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本 款之證明文件),亦得至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列印登記資料代 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 公 司登記表、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 址http:/gcis.nat .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 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而「商業登記證明 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或商業登記抄本、或列 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 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 記資料查詢網站之 「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二)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室內裝修業應附各該業登記證。 (三)工程承攬手册影本乙份。 (四)本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乙份。 (五)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 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 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 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 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 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 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 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六)信用證明文件(影本或正本):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 年內 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 類或第2 類 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1.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2.非拒絕往來戶。 3.最近3 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 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 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4.資料查詢日期。 5.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0/2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8.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高偉豪
聯絡電話
(02)24202951#3611
機關代碼
A.7.8.1
單位名稱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
機關地址
200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六號
聯絡人
高偉豪
聯絡電話
(02)24202951#3611
傳真號碼
(02)24248503
電子郵件信箱
011179@customs.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0/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0/23 17:00
開標時間
112/10/24 15:00
開標地點
200基隆市仁愛 區港西街 6 號 海關 大樓 4 樓第 2 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11/1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0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六號(海關大樓) 1樓服務中心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6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室內裝修業,並具備合格證 件,無不良記錄(詳採購法第103條規定)廠商應檢附下列資格證明文 件影本: (一)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本 款之證明文件),亦得至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列印登記資料代 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 公 司登記表、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 址http:/gcis.nat .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 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而「商業登記證明 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或商業登記抄本、或列 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 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 記資料查詢網站之 「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二)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室內裝修業應附各該業登記證。 (三)工程承攬手册影本乙份。 (四)本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乙份。 (五)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 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 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 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 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 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 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 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六)信用證明文件(影本或正本):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 年內 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 類或第2 類 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1.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2.非拒絕往來戶。 3.最近3 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 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 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4.資料查詢日期。 5.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0/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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