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nd07395@ntbsa.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1號2樓第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1號總收文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曆天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廠商或土木包工業(需檢附符合防水工程專業工程項目施做資格之分包廠商同意書面資料)。
2.證明文件:
(1)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或防水專業營造業登記證書。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可供查詢列印,網址:http://gcis.nat.gov.tw,營利事業登記證及營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做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檢附者無效。)
(3)廠商納稅證明文件
(4)有效期限內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5)本工程之防水工程部分預算逾新臺幣50萬元,土木包工業尚不得自行施作,「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3條第1項第4款所規定之該專業工程項目,土木包工業需檢附符合防水工程專業工程項目施做資格之分包廠商同意書面資料(詳廠商投標文件機關審查表)若無,列入不合格標;非土木包工業免附。
餘詳投標須知及廠商投標文件機關審查表
附加說明
1.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2.本次開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45407)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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