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稅務大樓2-4樓)
電子郵件信箱
nd11899@ntbsa.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稅務大樓3樓)
開標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稅務大樓3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稅務大樓2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50日曆天內竣工(詳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等:廠商為E101011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或E103111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並提供下列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1)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承攬工程手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當年度或有效期限內之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2)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登記證、當年度或有效期限內之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另須配合太陽光電設備廠商進場設置太陽光電基座,其施工期程依實際情況調整,免計入工期。
2.欲郵寄領標單者,請附貼足郵資之限掛回郵大型信封,書明欲領取之「標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如有誤投文件,本分局概不負責,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延誤投標本分局亦不負責;欲電子領標單者,則請逕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3.本分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6)657-9000,檢舉信箱:新營郵政190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