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08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臨時人力委外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吉宏興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60,010
原始預算
$ 1,965,925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
機關代碼 A.7.7.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2 - 人力派遣服務(勞動派遣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貞吟
聯絡電話 (06)6573111#411
機關代碼 A.7.7.3
單位名稱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聯絡人 陳貞吟
聯絡電話 (06)6573111#411
傳真號碼 (06)6335816
電子郵件信箱 nd11189@ntbs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契約價金30%後續增購權,機關得於108年12月31日前提出;增購部分履約條件及價金支付,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核算付款為原則,得以換文方式辦理;但機關仍得視情況另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04 17:30
開標時間 107/12/05 09:30
開標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稅務大樓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2,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稅務大樓2樓服務管理課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廠商之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或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行業登記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除電子領標外,亦得附貼足郵資限掛回郵之大型信封領取,並於信封左上角註明索取"標案名稱"招標文件,惟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延誤投標本分局概不負責。 2.本分局自107年11月5日起已搬遷至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稅務大樓2-4樓,開標時請勿前往舊址。 3.開標時間地點:107年12月5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本分局3樓會議室。 4.押標金額度:新臺幣9萬2,000元整。 5.其餘詳如招標需求書、投標須知、契約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04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7.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貞吟
聯絡電話
(06)6573111#411
機關代碼
A.7.7.3
單位名稱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聯絡人
陳貞吟
聯絡電話
(06)6573111#411
傳真號碼
(06)6335816
電子郵件信箱
nd11189@ntbs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契約價金30%後續增購權,機關得於108年12月31日前提出;增購部分履約條件及價金支付,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核算付款為原則,得以換文方式辦理;但機關仍得視情況另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04 17:30
開標時間
107/12/05 09:30
開標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稅務大樓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2,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稅務大樓2樓服務管理課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廠商之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或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行業登記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除電子領標外,亦得附貼足郵資限掛回郵之大型信封領取,並於信封左上角註明索取"標案名稱"招標文件,惟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延誤投標本分局概不負責。 2.本分局自107年11月5日起已搬遷至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稅務大樓2-4樓,開標時請勿前往舊址。 3.開標時間地點:107年12月5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本分局3樓會議室。 4.押標金額度:新臺幣9萬2,000元整。 5.其餘詳如招標需求書、投標須知、契約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04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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