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nb33083@ntbca.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就廠商在本契約內所提供之各項維運服務,保留本契約後續擴充之權利,機關得以換文方式通知原廠商依原契約規格、條件及決標金額(按月計價)辦理後續擴充,不再召開議價會議,廠商提供之各項維運服務標準不得低於原契約之規範,延長本案維護期限最多12個月,上限金額新臺幣18,525,109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9樓秘書室
開標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9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秘書室總收文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本專案若未能於114年12月31日前決標,維護期間自決標次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構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需有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或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20】或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301030】等行業(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經濟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列印登記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信用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其他:附加說明
廠商領、投標:
(一)領標方式:
1.專人領取:自公告日起至114年10月7日下午5時30分前於上班時間內,向本機關秘書室(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9樓)領取。【聯絡人:吳先生,電話:(04)23051111#8668】
2.郵遞領取:廠商應附回郵大型信封領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領取「115年財政部五區國稅局個人電腦及筆記型電腦維護委外服務案(案號:114034)」之招標文件。
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得經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4.標單費用:免費。
(二)投標:
投標文件須於114年10月7日下午5時3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收件地點:403401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9樓秘書室總收文。截止投標日機關因故停止上班時,則截止投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不另行通知。
※投標文件應使用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