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nb01152@ntbca.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3401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9樓秘書室
截止投標
113/10/03 17:3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3/10/04 17:3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3/10/04 10: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3/10/04 17:3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4)23051111#8667))
開標地點
403401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9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3401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秘書室總收文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附加說明
(一)領標:
1.專人領取:自公告日起至113年10月3日下午5時30分前於上班時間內,向本機關秘書室(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9樓)領取。
2.郵遞領取:廠商應附貼足郵資之回郵大型信封領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領取「本局及各稽徵所租賃影印機69台(案號:113050)」之招標文件,寄至前開地址;郵件往返時間,請廠商自行考量,倘有延誤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得經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4.招標文件費用:免費。
(二)投標:投標文件須於113年10月3日下午5時3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收件地點: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9樓秘書室總收文。截止投標日機關因故停止上班時,則截止投標時間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不另行通知。
※投標文件使用文字為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10/03 17:3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3/10/04 17:30截止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