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機關地址
407 臺中市 西屯區 文心路2段99號
電子郵件信箱
NB06666@ntbca.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2段99號5樓服務管理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3萬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2段99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構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經濟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列印登記資料代之,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index.jsp)各直轄市、縣(市)網址請自行查詢)。※營利事業登記證及營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另公司執照亦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如僅附公司執照、營利事業登記證者視為未附具證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領標:
1.專人領取:自公告日起至107 年9月18日下午5 時前於上班時間內,向本分局服務管理課(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99號5樓)領取。
2.郵遞領取:廠商應附貼足郵資之回郵大型信封領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領取「電話系統汰換採購案」(案號:10701)之招標文件(全份招標文件共 張A4紙),寄至前開地址;
郵件往返時間,請廠商自行考量,倘有延誤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得經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4.招標文件費用:免費。
(二)投標:投標文件須於107年9月18日下午5時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收件地點: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99號總收文。截止投標日機關因故停止上班時,則截止投標時間順延 至恢復上班當日,不另行通知。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領標:
1.專人領取:自公告日起至107 年9月18日下午5 時前於上班時間內,向本分局服務管理課(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99號5樓)領取。
2.郵遞領取:廠商應附貼足郵資之回郵大型信封領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領取「電話系統汰換採購案」(案號:10701)之招標文件(全份招標文件共 張A4紙),寄至前開地址;
郵件往返時間,請廠商自行考量,倘有延誤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得經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4.招標文件費用:免費。
(二)投標:投標文件須於107年9月18日下午5時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收件地點: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99號總收文。截止投標日機關因故停止上班時,則截止投標時間順延 至恢復上班當日,不另行通知。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